關于做好2017年寧波名牌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
2017年07月05日
市級相關部門、行業協會,各區縣(市)市場監管局(質監局)、開發園區質監分局:
經研究,寧波名牌產品認定委員會決定開展2017年寧波名牌申報推薦工作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條件
(一)工業名牌
申報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:
1.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規定,批量生產已滿3年。
2.申報產品有寧波市注冊商標 (2016年底前獲注冊)。
3.實物質量穩定,在市內同類產品中處于領先地位,并達到國內或省內先進水平,市場占有率、出口創匯率、品牌知名度、用戶(顧客)滿意度居市內同類產品前列。有法定檢測機構近三年出具的申報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。近三年企業生產的產品未出現監督抽查不合格。
4.年銷售額、實現利稅、成本費用利潤率和總資產貢獻率等主要經濟指標居全市同行業前列。部分申報產品銷售額要求詳見附件1;其它產品上年度銷售額在6000萬元以上(或自營出口額在500萬美元以上、高新技術產品在4000萬元以上);或上年度產品銷售額居全國同類行業前十位、省內同類行業前三位。
5.企業具有先進可靠的生產條件、技術裝備和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。
6.可采標的產品按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生產。
7.企業在“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”(http://www.cpbz.gov.cn/)公開執行的產品標準。
8.企業開展質量強企工作,采用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,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并有效運行。
9.企業建立并實施質量誠信制度,積極履行社會責任,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,顧客滿意程度高,近三年企業無不良記錄。
10.企業信用等級(包括質量、納稅和綜合信用)均達到B級以上(含B級)。
(二)農業名牌
申報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:
1.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規定,批量生產已滿3年。
2.申報產品有注冊商標(2016年底前獲注冊)。
3.產品實物質量水平、品牌知名度居市內同類產品前列,具有一定的經濟規模,上年度銷售額在2000萬元以上,收益居我市同類產品前茅、并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。
4.擁有自己的生產基地和專業技術人員,產品按照標準組織生產。
5.具有地域性生產條件的,必須具有明確的生產地域范圍界限。
6.企業建立并實施質量誠信制度,積極履行社會責任,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和售后服務體系,顧客滿意程度高。
7. 企業信用等級(包括納稅和綜合信用)均達到B級以上(含B級)。
(三)服務名牌
申報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:
1.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規定,從事服務業經營已滿3年。
2.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,服務主業明確。有商標注冊證書或正式受理注冊通知(其中復評項目必須已取得商標注冊證書);因項目分類沒有涵蓋無法取得注冊商標的行業,須具有區別于其它品牌的服務名稱或形象標識。
3.企業年納稅額、主營業務年營業額在全市同行業中處于前列。 部分行業具體申報條件詳見附件1。
4.企業開展質量強企工作,質量管理體系或管理標準(規范)健全,積極采用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,并能有效運行實施。
5.服務優質,客戶滿意度高,具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和美譽度高,近三年未出現重大質量責任事故。
6.企業建立并實施質量誠信制度,積極履行社會責任。
7. 企業信用等級(包括納稅和綜合信用)均達到B級以上(含B級)。
二、優先推薦企業及產品(服務)
推薦堅持“嚴格條件、好中選優、總量控制、有序發展”的原則。優先推薦企業及產品(服務):
(一)列入國家發改委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》的鼓勵類產業。
(二)“3511”現代產業(高端裝備、新材料、新一代信息技術等三大戰略產業;綠色石化、能源、汽車制造、時尚紡織服裝、家電家居等五大優勢產業;生物醫藥、海洋高技術、節能環保、文化創意設計等一批新興產業和科技服務、現代物流、軟件和信息服務、產業金融服務、現代商務服務、人力資源管理與培訓服務等一批生產性服務業)。
(三)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,自主創新成效顯著、有較好市場發展前景的產品。
(四)高端裝備制造業產品、高附加值產品和能惠企利民、引導消費的終端產品。
(五)對促進農業增效、農民增收有較大影響的產品。
(六)低碳、節能、環保、資源節約型產品。
(七)通過服務認證或獲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驗收的企業。
(八)導入卓越績效管理模式企業的產品(服務)。
(九)積極參與標準制修訂、從事科技研發、開展質量教育基地建設、參加品牌價值評價的企業。
(十)列入試點并定期統計上報質量損失率的企業。
(十一)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、國家級出口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骨干企業、區域名牌標志核準使用單位。
(十二)誠信經營,信用等級為A級的企業。
三、申報時間及受理部門
(一)2017年寧波名牌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的方式。請企業登陸寧波名牌管理系統(http://115.238.160.23:8081),在網上填報寧波名牌申請表(附件2,新評企業填寫)、寧波名牌復評申請表(附件3,復評企業填寫),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(證明材料格式參照附件4)后遞交初審。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31日。
完成網上申報的企業,請向所屬地的縣(市)區、開發園區質監局(市場監管局)或市級行業協會進行現場確認,現場確認時請遞交申請材料紙質版(將網上自動生成的申請表和證明材料裝訂成冊并加蓋企業公章,其中服務業新評企業還須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蓋章)、商標審核用書面材料(內容為寧波名牌申請表的封面、營業執照和注冊商標證的復印件加蓋申報企業公章)、顧客名單(見附件5,新評企業提供)、原名牌證書復印件(復評企業提供)。現場確認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5日
申報材料可從寧波名牌管理系統(http://115.238.160.23:8081)或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(http://www.nbzj.gov.cn)下載。
(二)各縣(市)區、開發園區質監局(市場監管局)和市級行業協會做好申報企業帳號開通和材料初審工作(電子材料在網上初審后遞交審查意見,書面材料須簽署書面意見并蓋章),于2017年6月10日前將書面申報材料匯總后報認定辦。
四、其它
(一)2014年認定的寧波名牌今年12月到期,符合條件的需重新申請、認定,否則到期后將自動失效。
(二)已獲得浙江名牌產品稱號并在有效期內的產品不再申報寧波名牌。
(三)食品及食品包裝容器、藥品、醫療器械、特種設備不列入2017年寧波名牌申報對象。
(四)今年將根據《寧波工業名牌評價指標(試行)》(見附件6)對新申報工業名牌的產品及企業進行評價,請工業名牌的新評企業對照要求按照附件2中工業類申請表的格式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。
聯系電話:87833867,87206242 聯系人:丁寅,曾祺惠
郵址: [email protected]
附件:1.2017年部分產品(服務)寧波名牌申報條件.pdf
2.寧波名牌申請表(網上填報).pdf
3.寧波名牌復評申請表(網上填報).pdf
4.寧波名牌申請證明材料(新評).doc
5.創名牌十個主要顧客名單(新評).doc
6.寧波工業名牌評價指標(試行).doc
寧波名牌產品認定委員會辦公室
2017年4月27日
抄送:寧波名牌產品認定委員會成員單位。
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室 2017年4月27日印發
原文下載:甬名認辦函〔2017〕1號.pdf